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即将收官。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申明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规定,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2020年已发放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应当在证书载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
限制固废进口,其目的也是防范垃圾进口对我国自然环境和民众健康造成的风险,防止中国成为垃圾倾倒国;同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升级改造我国制造业标准,降低资源对外依存度。
实际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缓解原料不足,我国开始从境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如今,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固体废物进口国之一。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90年代以来我国固体废物进口量急剧增长。1995年至2016年间,中国每年进口的垃圾量从450万吨猛增至超过4800万吨。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由于一些地方仍存在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部分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洋垃圾非法入境问题屡禁不绝,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我国生态环境安全。
前述方案明确,将完善堵住洋垃圾进口的监管制度。例如,到2019年底前,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
随后,在2017年至2019年间,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多次发布并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例如,在2017年将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废纸、废纺织品、钒渣等4类24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基础上,2018年调整了第二、第三批目录:将废五金、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2019年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等。